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绩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为提高群众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做好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下达整改内容
根据2017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和我市公众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我委的整改问题共16项,其中自治区级9项,分别是:
1.市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2.加大整改市区乱象力度。
3.完善秀峰区甲山地下通道排水基础设施。
4.尽快修复南洲大桥下穿和匝道破损路面。
5.加快城市修路速度。
6.加快东二环路整修速度。
7.希望中心广场免收自行车停车费。
8.叠彩区经营罐装液化气问题。
9.七星区建干北路未规划停车位和存在小摊贩乱摆摊现象。
市本级7项,分别是:
1.个别市政服务热线接话员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时缺乏耐心。
2.叠彩区新建路路灯修理不及时。
3.希望规划好象山区西门桥桂林银行桃源大厦附近停车位。
4.市区人行道停车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5.希望疏通秀峰区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三岔路口排水沟。
6.七星区三里店大圆盘道路施工后下水道井盖未盖好。
7.希望秀峰区长海路道路改造尽快动工。
二、制定整改措施
(一)重视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
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责任科室,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各责任科室按明确的各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抓好整改问题落实工作。
(二)抓好梳理工作,明确完成时间
1.抓好问题化解和梳理工作。
对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对于建设性的建议,要及时吸纳;对提困难的建议,要及时予以帮助;对不了解情况或误解的,要及时进行沟通宣传介绍;对有怨声怨言的,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的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化解矛盾。通过开展整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创建和谐平安社会做好各项工作。
2.明确完成整改问题时间。
2018年6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问题5项:尽快修复南洲大桥下穿和匝道破损路面、加快城市修路速度、个别市政服务热线接话员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时缺乏耐心、叠彩区新建路路灯修理不及时、七星区三里店大圆盘道路施工后下水道井盖未盖好。
2018年8月低前完成的整改问题1项:叠彩区经营罐装液化气问题。
2018年9月低前完成的整改问题1项:希望疏通秀峰区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三岔路口排水沟。
2018年10月低前完成的整改问题1项:加快东二环路整修速度。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的整改问题6项:市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加大整改市区乱象力度、希望中心广场免收自行车停车费、七星区建干北路未规划停车位和存在小摊贩乱摆摊现象、希望规划好象山区西门桥桂林银行桃源大厦附近停车位、市区人行道停车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2019年完成的整改问题2项:完善秀峰区甲山地下通道排水基础设施、希望秀峰区长海路道路改造尽快动工(由于工程施工期较长、经费投入多、程序复杂、牵涉相关部门协调,因此需要跨年度才能完成)。
(三)主动公布整改情况
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在整改方案、整改工作总结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非涉密内容在网上公开,不具备网上公开条件的,在户外公示栏公开。通过主动公布整改情况有效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对整改成效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定期报送整改进度
从2018年7月起至11月,各责任科室每月1日将上个月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送交综合考评管理科,由综合考评管理科整理汇总,形成月进展情况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市绩效办。
2018年11月23日前,各责任科室将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年终工作总结送交综合考评管理科,由综合考评管理科整理汇总,形成市城管委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年终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市绩效办。
附件: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计划表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