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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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08-31  来源: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打印本页]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O一七年五月

 

 

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杨强(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咨询师)

制人员:李小霞(高级工程师)

      宾士福(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汤建平(高级工程师)

        文(高级工程师)

       曾怀宇(工程师)、陈志辉(工程师)、

       石田秀(工程师)、梁智

 

 

 

 

 

 

 

 

 

 

 

 

 

 

   

第一章 发展现状 4 

一、 “十二五环卫行业发展主要成就 4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6

第二章 发展形势 8

一、 国家和自治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8

二、 桂林市发展环境的要求 9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1

一、 指导思想 11

二、 基本原则 11

三、 发展目标 12

第四章 主要任务 15

一、 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便民程度和服务质量 15

二、 扩大清扫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18

三、 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18

四、 添置环卫机械设备,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 19

五、 积极新建、续建垃圾处置场项目,实现无害化处置目标 20

六、 搭建智能化环卫管理平台,解决环卫发展瓶颈 22

七、 落实规划审批权限,确保环卫基础设施 24

八、 保障环卫行业用地,扩大环卫公共设施服务覆盖面 24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25

一、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分析 25

二、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7

三、 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27

四、 环境监测 28

第六章 组织与实施 30

一、 拓宽融资渠道 30

二、 完善实施体系 30

三、 制定实施细则 30

四、 实行年度考核监测制 31

五、 开展定期评估 31

附图 32

附表 :桂林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1

 

 

 

 

 

 

 

 

 

 

 

依据《桂林市国际旅游胜地发展规划纲要》和《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桂林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等规划和政策文件,以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等行业标准和规范,编制《桂林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指导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其他各项环卫工作的发展。

规划范围:桂林市重点规划区域,即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临桂区个城区

规划年限:2016 -2020


第一章  发展现状

一、环卫行业发展主要成就

期间,我市重点规划区域(即六城区)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设美丽桂林、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卫生城生态园林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世界旅游城等战略任务的推动下,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5年底,我市重点规划区域内继续保持垃圾运输密闭化、垃圾处置无害化机械化,基本实现了管理科学化和环卫科技现代化,生活垃圾容器化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机械化清运率达到100%,公共道路和主要街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8%,处于区内先进水平。

(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区域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新增和改造提升了一大批环卫设施,垃圾收运车辆和压缩设备也进行了更新换代桂林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冲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都投入使用;餐厨垃圾处理厂、冲口垃圾填埋场封场、新建城北垃圾转运站等项目,都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已完成前期工作和招投标,正式开工建设;垃圾分类开始试点,并建成厨余垃圾处置车间。

(二)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区域内住户、单位的生活垃圾已全部实现上门服务收集。生活垃圾处理方法填埋为主,并辅以堆肥。建筑垃圾处理方式为临时消纳场所简易填埋,城区实行统一收费和监督

(三)道路清扫保洁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重点规划区域内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的公用道路已全部实现由环卫专业队伍清扫保洁,部分街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实现市场化运作。其中,主要干道人行道实现全日保洁、旅游道路实现每星期机械冲洗一次、城市主干道实现每日冲洗二次、次干道实现每日冲洗一次的较高标准。城区果皮箱也全部实现每日清掏保洁一次的基本要求。

重点规划区域内清扫街道总面积已扩大到1817×104 m2,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其中实现全日清扫保洁的街道面积已达到需清扫保洁总面积的92%,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8%

(四)环卫基础设施设备不断增加

期间,我市通过开展“美丽桂林、清洁城乡”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及创城工作,不断补齐缺漏的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到2015年末,重点规划区域内环卫工作基地占地面积增加到12800平方米,运营垃圾转运站增至21座,在建为7座;公厕数量达到290座,果皮箱增至5824个,机动运输车增至374辆,非机动车辆增至1915辆,另外还有垃圾临时性收集点19个、垃圾处理厂3处、环卫修理厂1个。

(五)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我市重点规划区域内实行市、区两级管理,2014年底前市容管理局下设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容管理处、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公室。20151月以后,市容管理局和市政局合并为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卫处转为该委下属正处级二层机构,原有机构设置、职能和人员继续保留。六城区环卫工作实行部门专管,20151月后各城区市容部门也相继改组为城管局,环卫站继续保留

(六)环卫作业和管理朝精细化发展

“十二五”中后期,我市开始对环卫作业和监督实行网格化管理,城区环卫站、市场化承包公司和街道办负责本网格内的环境卫生作业的组织实施和日常检查监督,市城管和环卫处负责监督考评,确保营造一个优良、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

处理能力低,综合回收利用率低,垃圾资源化程度低,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垃圾处理量的需要。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单一,基本采用填埋方式,堆肥处置量仅占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2%左右并因堆肥厂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于2015年初被令关闭。无专门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无餐厨垃圾处置场;危险废物处理不完善,废电器、废电池、宾馆一次性垃圾还没有能力集中处理。

(二)城市环卫基础设施薄弱

环卫基地面积小,不能满足环卫事业的需要。停车场地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环卫机动车、三轮车临街摆放,影响市容、交通;办公基地房屋老旧、建设滞后,部分环卫站仍靠租房办公,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开展。

垃圾转运站数量偏少,场地过小,规划不合理,服务范围太大,超负荷运转,不利于收运工作的开展。临时收集点多设置在路边,影响交通,臭气、扬尘和污水等二次污染较重。

公厕分布不合理,许多街区仍无厕所,不利于市民及游客出行。

(三)环卫设备仍有缺口,机械化程度还需提高

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低,垃圾清扫车和洒水车配备仍有一定缺口,机械化清扫保洁面积占目前实际清扫总面积的58%,勉强达到国家卫生城的标准,对于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及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新标准和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垃圾收集机械化程度仍处在较水平仍有约47%的环卫工人依靠人力车收集。

(四)环卫技术力量薄弱

环卫工人文化素质和福利待遇普遍偏低,环卫科研技术力量薄弱。

(五)环卫基础设施资金缺口严重

近年来,虽然引进了世行贷款、国债、民营投资,但各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仍存在严重的资金缺口,致使一些规划的项目只能延后实施。

(六)环卫市场运作亟待提高

环卫作业和垃圾处置的市场化运作实例较少,管理水平较低。需进一步积累经验、扩大范围、提高和规范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水平

(七)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低

我市环卫管理目前仍采用较原始的工作方式,没有引进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理念,对紧急情况反映较慢。

(八)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权限落实不到位

尽管在相关标准、规范中都提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拥有对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拆除、改变用途、停用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但此权限长期以来在我市并未得到落实和兑现,导致很多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没有做到拆一建一、先建后拆,原有用地也被占用。

第二章
  发展形势

一、国家和自治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0112月自治区发布了《深化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工作应与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南珠杯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相提高。

20113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以及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垃圾处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桂林市要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

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和住建厅以“桂财建[2014]300号”文,将桂林市定为全区首个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城市。2015年区住建厅下达《关于下达2015年桂林、横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桂建城[2015]32号)》,明确了桂林市2015-2017年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

201731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目前,自治区正在积极制定全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在全区推广普及垃圾分类,并要求到2020年底全区基本实现垃圾分类。

 

二、桂林市发展环境的要求

期间,要按照“世界水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要求,将桂林市打造成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实施科学保护漓江生态、城市化、环保设施、富民工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五大工程,构建科学保护漓江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桂林两个国家试验区建设提供环境支持,增强旅游核心竞争力,同时还要求通过优先发展服务业,努力把桂林打造成层次高、特色强、生态好、辐射广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城,建成综合经济实力较强、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的世界一流休闲旅游城市。

建成桂林国际旅游胜地,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对于环境卫生行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城市管理和环卫部门应抓住机遇,根据桂林市的建设任务和战略定位,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适度超前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以中心城区特大城市为核心的桂北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桂林市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系统、完善环境卫生工作体系、不断扩大环卫工作领域和服务面,积极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从而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城市管理和环卫部门应当明白当前面临挑战的难度,认识到任务的艰巨,在看清行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后,认真分析目前环卫工作及基础设施配备与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存在的巨大差距,确定主攻方向,加快脚步,争取赶上城市建设的步伐,以达到当前环境卫生发展要求提出的高目标和高要求。

第三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把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契机,以打造成层次高、特色强、生态好、辐射广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城为战略定位,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提高环卫服务质量为宗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结合我市十五规划纲要的新标准和新要求,着手于当前,着眼于未来,促进城市管理和环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自治区提出的富民强市新跨越目标要求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

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五个统筹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要求,严格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部有关标准和文件进行规划,促进自然环境与环卫设施建设的协调与和谐发展,推动环卫行业不断进步,提升桂林市环境卫生质量。

(二)以人为本原则

发展和健全环境卫生体系的最终目的,是防治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建整洁、舒适、优美、安全的公共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经济与环境双赢原则

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扩大资源和能源的再生利用。变垃圾末端治理为从源头抓起全过程整治,达到资源低消耗、经济高产出、垃圾低排放的目的,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四)积极创新原则

进一步推进环境卫生行业投资体制、建设体制、运营体制改革,实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加强环境卫生及其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和统一管理,逐步实现环卫工作的智能化管理

(五)重点突破原则

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优先建设环卫基础设施中不可或缺的项目,特别注重中心城区、旅游景点中环卫设施的补缺、升级和维护,强力推进各种的垃圾处置场所的建设,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因地制宜原则

结合本市经济和用地情况,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有效利用现有环卫基础设施的前提下,加快设施建设,确保主、次干道公共卫生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规范、方便,不断完善收运网络,形成密闭、环保、高效的垃圾收运系统。

 

三、发展目标

环卫设施的设置,应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规划,努力提升全市环境卫生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与社会各行业共同打造成层次高、特色强、生态好、辐射广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城。

2020年底,生活垃圾容器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机械化清运率为100%,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普通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全部实现大分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面积和人口达到重点规划区域面积和总人口的5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继续保持100%

逐步搭建覆盖宣传教育、城市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处理等所有环卫工作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到2020年底,重点规划区域内50%以上的街区道路、环卫车辆、环卫机械、转运站点、处置场所,实现智能化管理。

小型垃圾转运站平均设置密度不超过3平方千米/座,其中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等人口密集的城区平均设置密度争取达到2.52.8平方千米/座,转运站用地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座。人口达到4000人以上的新建和改建居民小区,应配套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运设施;基层环卫机构用地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万人、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万人机动垃圾车总量达到人口的0.2‰以上。环卫车辆停车场每个城区一座,并配套修理车间。

公厕设置标准按城市地段分类,旅游景点和公共设施用地9/平方千米、居住用地5/平方千米、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2/平方千米,其中旅游景点每座建筑面积应达到50100平方米,其余每座建筑面积应达到3050平方米。

果皮箱(废物箱)设置间隔按道路分类,景区道路1/5080米,商业、金融业街道1/100米;主干路、次干道、有辅道的快速路1/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1/400米。

公共道路、主要街道清扫保洁率达到100%,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旅游专线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100%以上;景区道路、旅游道路、主要街道人行道保洁时段应实现全天保洁。

环卫从业人员达到区域人口3‰。其中旅游景点、商业道路、主要干道、居民聚居区等在实际工作中应多安排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工人。

漓江流域市区段小型垃圾转运站设置密度达到2.53平方千米/座,密闭垃圾屋设置达到每34座。其中漓江旅游观光重点流域段,应配备垃圾清捞船,负责接收游船垃圾并清捞沿江漂浮垃圾。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便民程度和服务质量

(一)增设改建公共厕所,消除如厕盲区

切实遵从《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的规定,合理确定建设地点,积极新建各种环卫基础设施,补足设施缺口数量,提升外观品味和实用价值,提高便民程度和服务质量。

在住宅区、商业文化街、步行街、交通道路、长途汽车站、公交始末站、大型社会停车场(库)、客运码头、旅游点、公园、大型公共绿地、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菜市场、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特别是在目前还没有公厕或公厕数量少、无法满足市民及旅客如厕需求的区域,增设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级别高、外观雅、男女蹲位比例合理的新型公共厕所。其中,重点规划区内2020年新建公厕30座、改建公厕120座。

在重点区域内,应根据前述发展目标、尤其注重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居民聚集区的公厕设置和维护,确保到2020年公厕总数达到320座。新建公厕主要设置在如厕盲区,改建公厕主要针对使用年限长、设备简陋或破损严重的公厕。新建公厕根据实际选址情况,每座建筑面积30100平方米,拟新增用地总面积共约2100平方米。

 所有公厕安排专人每天清扫,旅游景区、车站商场等市民及游客使用频率高的公厕清扫频率应高于一般公厕,对破损或被盗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更换、补足,保证公厕内干净卫生。一般公厕设备可用比例达到90%以上,旅游景区、车站商场的公厕设备可用比例达到100%

)增设转运站,取消临时收集点,减少环境污染

1、增设小型垃圾转运站

重点规划区域在取消现用的临时垃圾收集点基础上,完成7座在建(含已建成未投入使用)小型转运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选择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对市民影响较小的地区新建17座小型垃圾转运站,并考虑配备垃圾分类收转运的功能。所有续建和新建的小型转运站必须配置合适的压缩设备和转运车辆。

新建的小型垃圾转运站的服务范围应控制在每座23平方千米的标准区间内,日转运垃圾量控制在3060吨区间内,从而降低小型转运站服务范围,缩短转运时间,提高收运效率,降低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平均每座用地面积控制在500平方米,共新征用地8500平方米。

对于秀峰区、象山区、叠彩区等人口密度大的中心老城区,如规划选址困难,可采取垃圾直运的方式,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小型压缩式垃圾直运车和专用垃圾桶,在服务区域内沿街收运垃圾后,直接运往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做到垃圾不落地、不暴露、日产日清;若采用直运方式,规划新建的小型垃圾转运站数量可相应减少3-8座;也可结合公厕、停车场、街心公园、商场垃圾房等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与周边建筑物风格相似的地下或半地下式转运站。

2升级并增设大型垃圾转运站

对原有的甲山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进行改造提升,更新压缩设备和车辆,提升工作效率和压缩能力。在重点规划区域内新建1座大型垃圾转运站,日转运量在500-600吨,配套设置停车场、机修厂,拟建地点位于西二环路南边村;该地点同时建设垃圾分类处置厂,承担大件垃圾、可回收垃圾的收运、处理和回收利用等任务。两项设施总占地40000平方米。

3取消临时垃圾收集点

取消所有露天临时垃圾收集点,改为固定式小型垃圾转运站转运或中小型垃圾运输车直运,送至大中型垃圾转运站进行二次压缩

4住宅区配套垃圾收集设施

新建和改建的住宅区,居住人口超过4000人时,必须在取得城市管理和环卫主管部门的审批后,由开发商和改建单位出资建设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未按要求配建垃圾收集设施的小区,不予验收。处收集设施必须配套设置分类垃圾桶、防尘除臭设施,并进行消杀处理,确保站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干净,减小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5、建设漓江景区垃圾收运设施

根据《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25)》、《桂林市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运转、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划和方案,协助桂林市航务局、漓管委等有关部门,在漓江风景区范围市区部分流域和码头,设置、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设施,使景区垃圾能够及时清运、日产日清,避免景区随意堆放和处置垃圾给景区和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三)新建或改扩建环卫办公基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对于已有办公基地但面积不足、房屋老旧、设施落后的城区,要尽量修缮,避免出现危房,有条件的可以对现有基地进行重建或改扩建,以增加建筑面积、改善办公条件。对于以租房形式办公的,应尽快选择合适地点,新建办公基地,满足办公需求。按照前文所述标准,考虑桂林市的实际情况和目前环卫办公基地用地情况,规划到2020年应新增办公基地用地面积20000平米、建筑面积10000平米。

 

二、扩大清扫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对重点规划区域,进一步增加不同型号的洗扫车,以适应不同类型的路段,不断提高机械化清扫率。清扫保洁分别采取日清扫、定期清扫和全日保洁三种方式:①公共道路、主要街道实现全部机械化清扫保洁,每天喷水清扫,全日保洁;②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实现全天保洁;③旅游专线道路实现全部机械化定期清扫保洁,每星期至少冲洗一次。

对旅游景区,应以人工全日保洁为主,建议配备小型清扫车。

 

三、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重点规划区域内,垃圾进一步实现大分流,即普通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饮垃圾、电子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分流进入单独收运处理系统。对单位、住宅区生活垃圾继续实行上门服务方式收集,并分类运往无害化处置场所处理;对医院、涉外宾馆等特殊垃圾单独收集送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餐厨垃圾、电子垃圾、建筑垃圾也分别收集,并使用专用的密封运输车辆运送至独立的处置场所

普通生活垃圾小分类目标的实现,应先在2017年底前,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进行全面的宣传教育,在50个试点小区推行垃圾分类,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完整链条,成立平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全程管理和厨余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已推行垃圾分类的区域,将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分别投放到绿色和灰色垃圾桶厨余垃圾由平山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收运处置,其他垃圾继续城区环卫站收运、市环卫处负责二次转运和无害化处置2018-2019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在全市铺开。到2020年底,全市六个城区全部实行垃圾分类,分类所需的设备、设施、车辆以及终端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配套完善,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完整分类链条。

同时,还应加紧组织开展《桂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附属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办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标准和办法等地方性政策、法规的编制工作。 

 

四、添置环卫机械设备,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

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根据垃圾量、运输距离、工作时间、报废年限、备用设备比例等数据计算各种环卫机械所需数量,添置新设备,更换旧设备。同时对操作工人提供培训,大力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

(一)更新添置环卫车辆,提高现代化作业程度

1、环卫专业车辆

2020年,重点规划区域共增加电动高压洗地车4辆(叠彩区和临桂区各2辆)、高压冲洗车2辆(叠彩区),使机械化清扫车总量达到86辆。洒水车、吸污车增加2,现有899辆人力三轮车全部更新为电动三轮车,并逐步更新现有破损报废电动车共200辆。增加密闭式压缩垃圾直运车30辆,并配专用垃圾桶3000个,解决无适合场地建设固定式小型转运站的中心老城区的垃圾收运问题。厨余垃圾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电子废弃物运输车辆、装载机、推土机、压实机等环卫作业车辆,在各类垃圾处置场(厂)项目中同时配置,车辆的吨位、数量应能满足各处置场(厂)运距、处理能力等要求。

2、垃圾转运车辆

垃圾转运车辆的配置数量,以2020年生活垃圾日产量预测值(1576吨)以及规划目标确定的清运率100%为依据,同时考虑车辆报废、损、备用等因素,重点规划区域需新8运输16(新建转运站配套车辆不计入内)

3、车容车貌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车容车貌干净,不吊挂与环卫作业无关的物品;由专人负责车辆的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排除危险隐患;对到达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必须及时更新,换用新车,确保司乘人员安全。

(二)新建环卫停车场和修理厂,满足车辆停放和维修需求,保障用车安全

努力协调各方关系,寻找合适场址,积极完成征地、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十五期间完成城区停车场(包括与之配套的修理车间)的新建或扩建。停车场面积必须能够满足2020年内各环卫站、处理场(厂)的停车需求,防止车辆被盗、被损,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每座停车场占地面积要达到800012000平方米,总面积约为50000平方米。

 

五、积极新建、续建垃圾处置项目,实现无害化处置目标

建成各类垃圾处置场及配套设施,扩大垃圾无害化处置范围和处置能力,重点规划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减量率达到80%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的目标

(一)加快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自治区及市政府要求时间完工运行,一期日处理能力达到1500吨,到2020年日处理能力达到2250

(二)继续开展前期工作,加快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根据环保、住建、规划等部门的意见,重新确定建设场址;根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和桂林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处理厂的工艺和规模;继续开展餐厨垃圾处理厂各项前期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开工建设,使我市餐厨垃圾和推行垃圾分类后收集的厨余垃圾,得到单独收运和处置。拟建一期规模为250-300/日餐厨垃圾处理厂拟新增用面积约35-40亩。

(三)及时完成冲口垃圾填埋场封场,加强封场后的管理运行

继续实施并在2018年内完成冲口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以减少雨水等地表水渗入垃圾层、减少或者防止渗滤液的产生,从而促进场区生态回复,保障其稳定性,便于日后进行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封场完成后,应对该场试行严格管控,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完成山口填埋场2#库区建设,继续承担填埋任务

尽快开始实施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库区建设的前期工作,及时完成库区建设,确保该场在用的1#4#库区填埋后,2#库区能够正常使用,继续承担生活垃圾、焚烧灰渣的无害化处置任务。

(五)新建垃圾分类处置场,推进垃圾分类纵深发展

抓紧对垃圾分类发展模式、大件垃圾处理工艺等问题的调研,结合自治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和我市垃圾分类试点的实践和经验,尽快启动垃圾分类处置场的前期工作,并争取在2020年以前建成,使其满足日处置大件垃圾10-20t、可回收垃圾100-120t、有毒有害垃圾3-5t的条件,为桂林市垃圾分类的普及、推广和向纵深方向发展,提供基础条件,最终达到自治区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城市的目标。

 

六、搭建智能化环卫管理平台,解决环卫发展瓶颈

针对环卫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和业务特点,对与业务的相关图片、视频、数据、路径等实现自动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为管理部门提供空间与非空间的信息服务,使环境卫生的各个主体的各项活动和行为能够在网络化的数字空间中合理、高效、有序地进行, 使繁杂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变的条理化、精细化,能够更快捷有效地处理各类常规及突发事件,使城市环境卫生各项管理变得更加科学、合理、规范,从而解决环卫管理模式不够科学、环卫作业不够精细、事件反映不够迅速、信息孤岛现象严重、资源统筹调配无法实现等瓶颈问题。

(一)整合现有资源

将现有的城管数字化管理系统、网格管理机制、垃圾分类积分系统、车辆GPRS跟踪定位和油量控制系统、各转运站点和处置场等所有的数字化信息系统和设备资源进行整合;统一通信网络,形成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统一信息化管理平台,减少重复建设及信息孤岛,。

(二)实现数据实时采集

1、车辆实时监管:对车辆的运营状态采用GPS、油料传感元件、视频图像技术、RFID射频技术实施全过程运行跟踪监督监察;

2、事务实时监管;对环卫各业务节点的事务办理情况全程跟进,对重点事项进行督察督办,了解每个业务节点的工作进度及工作效能; 

3、人员实时监管;掌握每个人员的动向及工作效率情况,考核每个岗位人员职责; 

4、环境污染扩散实时监管;监测辖区内重要污染区块,及时掌握降尘、除污的时间和区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设施实时监管;随时掌握各个设施的运行使用情况,让每个环卫设施达到最大运行效率。

(三)构建智能管理平台

以环卫地理信息技术(GIS)为核心,建立一套完善的人、车、事、物的综合型信息化管理系统;设计开源接口,与城区、各县相关部门进行数据互动;建立完善的流程机制,把下属各单位、各部门的数据能实现在同一个平台上流转;采用数字网络及无线通讯网络(2G\3G\4G)技术代替人工将环卫工作各节点信息统一收集汇总;对环卫各设施设备建立数字档案信息,并利用其射频技术进行数据核查及信息采集;把环境污染点、面进行重点监测,实现实时掌握环境污染情况,从而达到重点预防和治理的目的;将环卫工作各节点利用软件工程技术代替人工管理,把各种繁杂的数据和流程清晰化、明晰化、信息化呈现给管理人员,从而达到对每个环节的运行情况得到掌控。

(四)设置功能管理模块

1、数据字典管理模块 :包含地理信息管理系统(GIS)、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平台接口管理系统等。 

2、监控监测管理模块 :主要是对远程感知设备的管理,是应用于设备的数据采集管理及呈现,包括(GPS)全球卫星定位管理系统、射频标签(RFID)应用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传感监测系统。

3、业务管理模块:包括垃圾清运管理系统、清扫保洁管理系统、调度智慧管理系统、业务巡检管理系统。

4、工作流管理模块:针对环卫日常工作实现无纸化办公。主要涵盖OA系统、物资管理系统、基建项目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党建管理系统。

 

七、落实规划审批权限,确保环卫基础设施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明确城市管理和环卫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划、审批权限,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报请,重申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批权、界定权限范围,并与法制办、建设局、规划局、土地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协调,确保涉及环卫基础设施的项目在规划、审批过程中必须取得城市管理和环卫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将此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条件,保障环卫基础设施的合理规划、科学配置、正常建设和使用。

 

八、保障环卫行业用地,扩大环卫公共设施服务覆盖面

做好环卫用地规划,积极与规划和用地部门沟通,落实包括管理机构、停车场、修理厂、垃圾转运站、公厕、处理场(厂)等各类环卫基础设施的用地标准,增加用地面积,以解决环卫行业用地紧张的局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期间所有项目规划新增用地面积共计146600平方米(约合219.9亩)。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分析

1. 水环境影响分析

垃圾压缩中转站产生的垃圾压缩渗滤液浓度较高,建议用吸污车就近运往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处理设施产生的高浓度渗滤液必须经处理达标后外排水体或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公厕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粪便废水和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悬浮物和氨氮等。

根据规划,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日益完善,公厕的排水、排粪便逐步完善管道化排放,污水及粪便将进入污水处理厂,此时其排水水质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下水道系统”的标准;在污水管网不完善的地区,还需建设化粪池,并及时清理清运,防止粪便、污水外溢。

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经分析,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环卫设施如垃圾压缩中转站、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等产生废气,经有关部门模拟预测垃圾焚烧发电厂下风向5000m范围内污染物浓度的变化情况,可知,如果垃圾焚烧厂采取行之有效的环保措施,排放烟气中各污染物在下风向上的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预测垃圾压缩转运站下风向500m距离范围内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垃圾转运站对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同时计算确定垃圾转运站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这已经充分考虑到人群健康了,实际建设时可根据选址处用地及周边环境状况,适当调整。

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时避开鸟类栖息地,环卫设施建成后要注意周边环境的绿化,填埋场应在填埋区周围逐年种植长青乔、灌木隔离林带,场外取土要对取土区进行复耕种植已恢复其生态环境,水上垃圾运输要杜绝垃圾及其渗滤液洒落水系中,影响水生态环境。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环卫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焚烧厂运营过程产生的焚烧炉渣、锅炉飞灰和除尘器收集的飞灰等,建筑垃圾以无极类废物为主,如弃土、碎石等,生活垃圾主要以有机类废物为主,如塑料、纸布等,生活垃圾进入清运系统并送入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焚烧炉渣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同时开发综合利用的途径;焚烧飞灰固化处理,并通过浸出毒性检测后,按《关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4]122号)相关要求与炉渣一起送填埋场划定的专区填埋处置。

5.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环卫规划实施后环卫设施主要噪声来源于垃圾收运、处理厂运营等,主要是垃圾车辆运输噪声、垃圾压缩、装载噪声以及处理场处理设施机械噪声等。为了使环卫设施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设施在建设时应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噪声源设备如锅炉加装排气消声装置,同时修筑隔声墙、种植隔声绿化带等,将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降至最小。

6.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后能改善桂林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形象,吸引投资与旅游人数,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快桂林成长为“最适宜居住、最富有魅力”的山水城市。

环卫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协调,注重环卫设施选址的合理性和空间布局的均衡性,合理规划、配套完善环卫设施,改善环卫工作作业条件和设施设备,确实改善桂林市环境卫生状况,但随着环卫设施的增多,垃圾运输车辆也会增加,如果管理不善,其运输过程产生的臭味和撒漏的渗滤液和垃圾会影响人群健康,而垃圾填埋或焚烧厂的建设也会是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影响人群心理,因此,要保证城市垃圾等在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处理处置,减少各环节中对人体健康的威胁的因素,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安全、卫生、和谐。

 

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规划主要实施的环卫设施主要有垃圾转运站、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山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缩处理项目、垃圾分类收集项目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对项目周围水、大气、声及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1.为了减小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和规范的填埋操作。

2.垃圾焚烧厂工程必须采用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沐足污染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有效保护周边环境。

3.其他垃圾处理厂包括:建筑垃圾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该规划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地形条件、经济、环境影响等方面因素后,确定厂址和占地面积。处理厂可根据具体工艺选择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其污染物控制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4. 考察国内先进的垃圾中转站,只要科学设计、规范操作,都可以保证良好的环境卫生状况,基本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公共厕所的建设应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注重公厕的城市景观学评价,优先保障公厕的用地需求,公厕选址要避开周围敏感环境点。提倡采用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先进技术,达到环保、节能要求。

6. 为了减缓建筑垃圾在运输和处理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应采取车辆不得装的过满,运输中易起尘的建筑废料盖好、应将运输车轮洗净等措施,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需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建筑建材行业等各部门共同努力,采取各项优惠政策和积极措施给予扶持和鼓励。

四、环境监测

进行环境监测是从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角度出发,根据规划实施的特点、排污状况以及针对不利环境因素采取的措施,制定确保环境保护措施能够落实的环境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主要包括项目污染因子,敏感地区及敏感点、监测手段、费用和实施机构等几方面。在确定环境监测技术路线和技术设备时应本着实用性、经济性和主要污染物优先监测的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安排,优化布点。

建设单位应按照计划实施监测,并将获得数据,连通烟气处理、废水排放等设施的运转、使用效果等文件报送相关环境主管机构,是的市、区环境主管机构随时了解垃圾厂环境污染控制状况及实施运转状况,社会公众也可通过这些机构了解垃圾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一方面消除社会公众对垃圾厂环保问题的担忧,一方面也可监督垃圾厂落实并完善相应的环境保护监测管理措施。

总体而言,本规划的规划内容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同时,本规划也属于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其实施后有利于解决规划区域内目前存在的环卫设施落后及不足,垃圾随意堆放等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就具体的环境影响而言,本规划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规划实施后各环卫设施项目产生的二次污染,包括环卫设施产生的废气、废水、臭气、噪声等,其影响程度可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止措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议规划尽快实施,另外,由于规划环评主要任务是从宏观上对规划的协调性、合理性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分析预测,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运营后具体环境影响还需在项目初步设计和环评阶段进行定量分析。

 


第六章  组织与实施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多元化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在获得地方财政拨款的同时,要制定和完善垃圾处置有偿服务收费办法,提高收费率,积极吸收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多方争取国际机构、外国政府或组织的贷款。

 

二、完善实施体系

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每个项目都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对项目的启动、实施和后续管理要做到有始有终。

 

三、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项目任务分解落实细则、项目进度细则和规划年度监测细则,逐年逐项加以落实。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对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数,要作适时的调整充实,确保项目在最节省资源、资金、劳力的条件下得以实施。

 

四、实行年度考核监测制

按照制定的项目任务分解落实细则、项目进度细则和年度监测细则,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城区环卫部门在规划期内每年的12月,对当年应实施的项目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项目实际情况、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完成原定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原因等等,并形成监测报告上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业主和主管单位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进行表彰;对未完成当年任务但已完成工作量达到总量80%以上的,由同级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完成工作量未达到80%的,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报请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

 

五、开展定期评估

城市管理和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于规划中期(2017年)、终期(2020年)各进行一次规划评估工作,将规划的预订目标和任务与实际实施情况进行详细评估,以便及时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安排好下一步的工作内容,确保规划能顺利实施。

 


附图

 

(一)桂林市环卫基础设施分布现状图

(二)桂林市环卫基础设施分布规划图


附表 桂林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总投资

(万元)

用地面积(m2

建设

年限

业主或主管单位

备注

1

桂林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2250t/d

89450

0

20152017

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2

桂林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

20个小区进行分类试点

6000

0

20152017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

冲口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

封场占地面积11.72万平方米

6969

0

20152018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4

山口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缩液处理项目

200t/d

2539

0

20162018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5

桂林甲山生活垃圾中心转运站升级改造项目

改建

更新3套压缩设备、24辆运输车

4393

0

20162018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6

桂林市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

250-300t/d(一期)

23000

26000

20162019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7

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库区新建

增加库容239万立方米

12000

0

20172019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8

垃圾分类全市推广工作

全市50%以上面积和人口参与垃圾分类

6000

0

20182020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9

桂林市垃圾分类处置场

可处置大件垃圾10-20t/d、可回收垃圾100-120 t/d、有毒有害垃圾3-5 t/d

9000

40000

20182020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11

垃圾转运设施

转运站

城北垃圾转运站(大型)

新建

500-600t/d1(含停车厂、机修厂)

5000

20172019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小型

续、新建

续建7座;新17座,2060t/

7200

8500

20162020

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环卫

专用

车辆

转运车

新增

8t16

800

0

20162020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清扫车

新增

电动高压洗地车4、高压冲洗车2

180

洒水车

新增

2

70

吸污车

新增

2

70

电动三轮车

新增

1099

549.5

密闭式压缩垃圾直运车

新增

30辆、配专用垃圾桶3000

1500

0

2017-2020

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环卫停车场

新建

6

3000

50000

20172020

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日常环卫公共设施

公厕

新建

新建30座、改建120

2100

2100

20162020

桂林市城管委市容科

 

 

12

城区环卫办公基地

新建或改扩建

改扩建七星、象山、临桂城区环卫基地,新建叠彩、秀峰城区环卫基地

3000

20000

20172020

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13

环卫智能管理平台

新建

 

800

0

20172020

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各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合     计

 

 

183620.5

14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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